深圳市龙华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核心信息速览
深圳市龙华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是负责辖区户籍人口管理、出租屋登记及安全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 注: 原“龙华新区”行政建制已调整且现统一纳入龙华区管理。
核心结论(直接回答高频查询):
1. 办公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1号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 具体窗口需参照最新办事指南, 部分基层事务下沉至各街道办事处出租屋管理部或社区工作站。
2. 主要职能: 出租屋承租人亦即出租人登记、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出租屋安全巡查、房屋租赁备案协体。
3. 办理渠道优先推荐线上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居住微信小程序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线下需前往街道办公点或社区工作站。
4. 请拨打咨询电话, 该号码为12345即深圳政务服务热线或是隶属龙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专线。
01.机构职能与服务范围
该办公室统筹区域内全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 具体涵盖以下相关核心业务:
居住登记管理: 处处理居住在龙华区的期满一定年限久的人员居住登记以及注销。
出租屋安全与备案, 需监督出租屋是否合乎消防安全、各类结构安全标准, 致力推成出租房屋的合同网签备案。
数据核验及协同, 同及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动操作, 供给人口分布数据方面的支持, 协助妥善解决因居住未同步登记导致的子女入学及社保申领一类后续相关问题。
02.高频业务办理流程
1.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适用对象: 非深圳市户籍、在龙华区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183天的居住人员, 或本市户籍以外人员首次开展居住登记。
办理方式(推荐线上):
启动步骤: 先行将“i深圳”APP完成下载操作并完成注册流程, 也可以选则“深圳居住”对应的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关联关注项的操作办理。
步骤二: 选择“居住登记”模块, 进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步骤三:选择申报方式:
自行申报: 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居住信息即房屋 address、房产证编号或者租赁备案编号。
由房东在平台上代租户, 进行了出租人相关申报这项工作。
步骤四: 系统自动核验房屋登记信息, 如房屋已完成租赁备案或房东已做出租屋相关信息公示则申请将通过;如未完成备案或房东未申报, 需先完成房屋备案及房东补申报。
完成步骤五需获取来深居住的登记凭证, 累计满183天后可发起申请, 申领《深圳市居住证》。
2. 出租屋登记与备案
房东(出租人)义务:
出租人应当在房屋出租后, 通过“深圳居住”小程序或到社区工作站申报出租屋相关信息。
房屋产权人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出租的,还需提供授权书。
注意事项:
未依法申报出租屋信息的,可能面临城管或部门的行政处罚。
房屋必须通过消防自查, 确保有独立逃生通道、配备灭火器材, 严禁住人部分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 严禁住人部分未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须单独划定作业储存空间!
03.办公地点与咨询渠道
由于相关行政区域调整及“放管服”改革, 原址龙华新区区级层面的具体办公职能已分散迁移至街道办事处各网格及各社区网格。
获取最新办公地址与电话的最佳途径:
1. 拨打 12345 热线: 当面详细询问清询问你当前居住之地此刻所处城区街道辖内的出租屋管理部部门对外直拨电话及开放对外受理业务之办公地址。
2. 查询“深圳政府在线”官网: 在机构职能栏目底下找“深圳市龙华区”对应的各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信息~
3. 现场咨询: 直接前往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工作站, 工作人员能指引离你最近的、那可是一处离社区工作站不远的出租屋管理受理点。
04.常见问题解答 (FAQ)
Q1: 在龙华租房没登记,影响孩子上学吗?
是的。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积分体系中, 居住登记时长是重要的积分项目。未在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相关手续, 或居住登记地点与现实际居住地不相符, 将大幅降低这类积分分值, 有可能导致在此学区无法申请办理入学。建议立即迅速通过“i深圳”完成需办理的居住登记相关业务。
Q2: 房东不给做居住登记怎么办?
A2: 根据《广东省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管理办法》及深圳相关规定龙华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出租人有义务配合申报。若房东拒不配合,租户可拨打12345投诉龙华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或向所在社区工作站申请代为申报(需核实房屋合法性)。部分社区支持“先住后报”,由网格员现场核实后录入系统。
Q3: 居住登记满183天后,如何办居住证?
A3: 居住登记满183天且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可通过“i深圳”APP申请《深圳市居住证》。申请通过后,无需制作实体证件(深圳已推行电子居住证),凭电子证照即可享受社保、医保、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
Q4: 房屋用于群租是否合规?
A4: 不合规。 龙华区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规定》,以原住房设计功能房间为最小分隔单位出租。每间居住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违规群租将被责令整改,拒不改正将面临罚款。
05.权威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规定》
《深圳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
《深圳市龙华区出租屋安全管理标准》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i深圳”居住登记功能的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