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现下正行“一口受理、多网合一”的政务服务体系, 未单独设“花都区流动人口管理局”这一行政机构, 在花都区内办理流动人口相关服务(即流动人口)管理业务, 主要依据着《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有关管理办法实施办理。
01.核心业务办理渠道:派出所与政务服务中心
花都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核心职能由广州市局花都区分局及各街道(镇)政务服务中心承受, 具体情形下流动人员服务证(现多融合为居住证)的申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备案均由属地派出所或街道政务中心“流管中心”窗口进行受理。
02.办事入口与具体办理点
1. 线上办理(推荐):
平台: “广州流动人员管理”微信小程序广州市局官方网站“粤省事”小程序?
用户能不能在线完成的是, 除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或申报、查询办理进度这类操作外, 线上登记还需提交房屋租赁所应有的合同、产权类证明亦或是房东那边的那些身份相关的信息等类别材料。
2. 线下办理:
位置坐落于各街道(镇)政务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窗地点的场所, 或是去邻近的各个派出所的兼有处理户籍业务以及流管业务职能的专门窗口。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 那个具体的花都区所指的所在某个街道, 流管这个专门办事的小窗口是有的。得这样, 借助那个用来标注位置叫地图的软件, 搜索内容按照规定是“花都区[所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能查到最新给人的地点在哪, 还有办公的时间安排。
03.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申领标准
按照目前管理条款, 进入广州市生活居住的外省市居民, 应在抵达居住真实驻地后的三十日之内, 向居住地的分驻所、当地街道工作办公室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大厅, 申报暂住居住相关登记事项。
居住登记备案免费办理,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明, 像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单位集体宿舍证明等等这类居住证复印件等居住凭证办理哦~
申领居住证: 已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居住登记时长满半年(一般即指登记够6个月), 且贴合在穗实际就业、特定就读等规定条件者, 便能申请并领取《广东省居住证》。该居住证由相关机关制作发放, 固定有效期间一般为一年时限, 到期之时还需依法进行续签签注操作。
04.高频疑难解答
关于不配合登记的房东, 规定据此, 房屋出租人该依照法定办理房屋出租备案手续, 督促并协助承租的来穗人员办理居住登记, 房东若拒绝配合, 住户可携带租房合同径直前往辖区派出所流管窗口, 申请登记或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
办事材料要求: 必须保证身份证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明材料务必清晰无污、真实可信, 租赁合同则建议其期限完整覆盖申办人实际居住时长。
政策时效性说明: 政务服务标准大概率可能随“放管服”改革进行各类动态调整, 在拟办事前推荐办理前通过“广州警务”微信公众渠道或特地话拨打花都区专属的政务服务热线(12345)来仔细确认最新办事的详细指南, 避免因政策各类调整或部分网点迁移搬迁导致无谓的多趟跑腿。
本文基于现行广州市及花都区政务公开信息整理,供办事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