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策说明
根据目前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还有二零二一年修订之后的生育政策来看, 原来那个叫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 已经不作为一个单独的证件去发放了。
它原本有的那些管理功能, 已经全都合并到了生育服务登记这个制度里面去了。所以啊, 流动人口如果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去办一下生育服务登记, 那就可以代替以前那本证明, 去完成所有关于计划生育管理的事情。
适用对象
非户籍所在地的长期居住地情况, 通常是指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状态。
凡是那些需要进行生育服务的登记, 或者还要办理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事项的人员, 都需要这么做。
只要夫妻之中的任何一方的户口不在当前这个地方, 那么这个人就可以选择在现在就住的地方去办理相关的事务。
所需材料
7:8:9:2:7:3:7:8:8:f:c:e:5:2:d:4:3:b:9:a:c:7:8:3:d:b:0:7:b:d:f:b
凡是材料齐全而且信息一致的那些情况, 基本上就会当场就办理完毕, 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办理流程(共5步)
1. 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请务必按照之前展示的那个表格所列出的内容去逐一整理和准备, 关于那份用以证明你实际居住情况的证明文件, 你可以选择先去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的管理组织那里办理开具手续。
2. 你需要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 或者前往辖区政务服务中心里面的“一窗受理”窗口办理, 在这些地方的到窗口提交环节中, 你把全部材料准备好并提交上去即可。
3. 填写登记表这一步骤, 是指需要去现场领那个叫《生育服务登记表》的纸来填, 然后老老实实地把内容填全了, 最后还得在旁边写上自己的名字作为确认。
4. 窗口审核这个环节中, 工作人员要对材料的整体一致性进行反复核对, 只有当确认所有材料都齐全无缺之后, 审核工作才能在发生的当时当下顺利且直接通过。
5. 领取登记证明: 在审核通过之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你可以去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这个证明可以是电子形式的, 也可以是纸质形式的, 它就相当于以前那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替代凭证。
办理地点
首选的方案是, 你要去那个现居住地所归属的街道办事处或者说是乡镇那边, 去找他们设立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就可以了。
可以去那地方的行政服务大厅, 具体来讲就是政务服务中心里面的专门办理计生以及卫生健康相关事务的综合窗口那里。
在部分省市, 目前线上预约的功能已经正式开通了, 大家可以去当地政务服务网办理, 也可以通过使用“粤省事”, 或者“随申办”这样的小程序来提前进行预约操作。
高频疑问
是否需要回户籍地办理? 不需要, 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原则, 也就是“现居住地为主”这样的规定, 全部手续都是在居住地完成。
是不是因为没有去办理那个登记手续,就导致了没法生育呢? 事实情况是, 没有进行登记这件事, 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拥有生育的权利, 但是在后续涉及到需要为孩子办理户口落户、进入学校读书等具体手续流程的时候, 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去补办那个登记手续。
登记是不是存在一个有效期限呢? 生育服务登记这个事情会一直有效, 要是你想要变更一些信息, 比如说搬家迁移了这种情况的话, 就得到一个新的区域里面去重新办理一下手续才行。
政策依据
本内容是根据, 包括国务院于2009年修订发布的第585号文件所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还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的关于简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相关通知内容, 再结合各个省市目前还在使用的生育服务登记管理办法来进行整理的。
大家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具体该怎么执行这个细则事情, 请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最晚的那个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