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电话及办事指南

主管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新郑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各项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本方针政策, 全面统筹规划全市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 全力推进健康新郑进一步建设。

一、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全称: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8号

咨询电话:0371-24338555

邮政编码:451199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午别的时段时段时段上午时段时段9:00—12:00, 下午的时段13:00—17:00,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的时段别别。

二、主要职能

(一)公共卫生管理

牵头市本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事项, 有序经办疾病防控管控、健康知识宣教、健康行为创设类事项;统一谋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事项;监督管控各类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性疾病的防控工作事项。

(二)医疗机构监管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及服务资源的配置方案;负责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校验还有日常的监督管理;规范各个医疗的行为内容, 力求充分为医疗的质量和安全提供相应的保障。

(三)基层卫生服务

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力建设。

(四)妇幼健康服务

牵头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相关事项推进与落地工作;策划并督促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举措、危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紧急施救处置工作;纵深推进母婴安全保障的专项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五)中医药事业发展

拟订中医药的发展规划并且有序地组织开展实施;切实加强中医的医疗服务体系基础建设;持续推动中医药的传承以及创新发展。

(六)计划生育管理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_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_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管理人口基础信息库。

(七)职业健康监管

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以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主要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等公务工作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拟订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行政审批科 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政务服务
医政医管科 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科 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免疫规划工作
基层卫生健康科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妇幼 health科 负责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和妇女儿童健康管理
中医药科 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中医药服务管理
财务审计科 承担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人事科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培养等工作

四、便民服务渠道

(一)线下办理

地点: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地址: 新郑市郑新路与新唐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服务时段为: 工作之日白日九点开始, 至十二点结束, 下午十三点起始, 至十七点届满。

服务范围: 医师执业注册、地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公共场所各类卫生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所有事项。

(二)线上办理

官方网站: http://www.xinzheng.gov.cn/WSW/。

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新郑市站点)

咨电热线号码你咨询通联为0371-24338555和12345这个政务专属的服务热线。

(三)微信公众号

紧盯微信公众号“新郑卫生健康”获取政策解读、办事指引、健康科普等资讯。

五、常见业务办理指引

(一)医师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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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需为: 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且取得了对应的资格。

所需材料:

1.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医师资格证书

4. 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5. 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办理的条件需同时均充分契合现行本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方案并切实拥有与其设置规划细则相匹配配套齐全的各类设施及对应设备。

所需材料:

1.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书

2. 设置批准文件或者设置备案证明

3. 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4.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5.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

(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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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要求涉及的经营场所, 需符合经相关界定后的卫生标准和具体的规范要求、相关要求条文明确的细则。

所需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经营场所平面图

4. 卫生设施情况说明

5.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监督投诉渠道

市民若察觉医疗机构违规情由又或者下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层面出现问题, 则可借由下述渠道予以反映:

监督电话:0371-24338666

邮箱:xinzswsjkw@163.com

来信来访:新郑市人民路8号信访接待室

七、重要通知

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原新郑市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已整合, 由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行使。涉及有关历史业务的办理事项, 请咨询有关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各个服务窗口。

若想晓得更多详情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请不断留意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还有“新郑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送地最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