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核心结论(先看完再行动)
从2018年开始, 国家层面都已经取消了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就是原来叫作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那玩意儿)的统一印发工作了。所以现在湖北省这个地方, 已经不会再使劲要求那些流动性大的人群再去单独搞一个什么那个证明文件了, 反正就是不强制非要弄出来不可了。
如果您因以下场景仍需相关婚育/计划生育证明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请对应选择办理路径:
这是政策依据, 具体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二零一八年发布的通知, 也就是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这一事项, 此外, 还涉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该条例在二零一四年进行了修订, 这里面包含相关的条款以及过渡性规定。
02.如确需办理《婚育情况证明》湖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所需材料清单
1. 申请人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结婚证(如已婚,原件+复印件;未婚则不提供)
4. 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1寸,白底)
5. 现在住在当地的人要提供居住证或者暂时住的登记凭证, 如果是跨省流动出来的人的话就要拿出这样的证明。
6. 该材料由工作单位, 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来出具, 用于说明居住状况和婚育基本情况, 部分乡镇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建议大家提前打电话去做确认。
以上是湖北省大多数区县通用的材料内容, 不过个别地方可能会有增减一到两项的情况, 所以在去办理之前, 一定要打电话确认清楚。
03.办理流程(按步骤操作)
步骤1:确认受理点
需要前往原户籍所在地所在的乡镇或者街道的卫生健康办公室进行办理, 而该部门就是原来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去办理现居住地, 应该到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等各个设立区的市里面, 每一个辖区或者县的行政服务中心的卫生健康窗口去。如果不想去那边, 也可以去你所居住的街道或者是乡镇里面的卫生健康办公室去面对。
您可以线上进行查询, 首先需要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ubei.12345.gov.cn这个网站, 然后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婚育证明"或者也可以输入"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接下来就能查看到您所在区县具体的受理单位以及对应的地址了。
步骤2:窗口提交材料
本人到场,携带上述全部材料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手写签字即可)
步骤3:填写申请表
您既可以前往现场领取《婚育情况证明申请表》, 也可以直接扫码将该表下载。
大家需要把关于结婚生子这类事情的真实情况填进去, 还得写上用了什么计划生育手段, 要去哪里发展或者流动的相关信息。
本人签字确认
步骤4:审核与出证
窗口工作人员核验材料
只要材料是齐全的, 并且符合规定的, 就应该是在当场, 或者是经过3个工作日, 就会出具证明。
证明有效期一般为1年(跨年度需重新办理)
步骤5:使用与存档
将证明文件制作成两份的形式, 由本人具体持有其中的一份, 把另外一份交给用人单位或者是相关的业务部门。
妥善保管,遗失需到原出证单位申请补发
04.湖北省主要受理渠道速查
如果你不太清楚具体的业务办理窗口在哪, 可以直接拿起电话拨打当地的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在電話里跟工作人员说你想要去办那个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这样就能问得到离你最近的受理点是啥了。还能顺便问问现在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都更新了没有。
05.高频疑难与解决方案
Q1:我不是湖北户籍湖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在湖北能办吗?
这是可以做到的。你需要去现在生活的地方的街道或者乡镇的卫生健康办公室, 那里都能处理这个事情, 完全不需要回到原来的籍贯所在地去办事。如果是跨省移动的人员, 最好就在现在住的地方办理手续, 只要拿出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的相关证明就可以。
Q2:证明过期了怎么办?
请重新前往原先发出证书的窗口申请办理换发, 所需提交的材料与初次办理时保持一致, 除此之外无需经过审批流程。
Q3:未婚、未生育,还需要办吗?
如果你的工作单位或者学校明确地要求进行提供有关于婚姻和生育状况的说明文件, 那么就必须去办理这个手续;如果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的, 就不需要主动去申请办理。
Q4:电子证明是否被认可?
时间是截止到2026年, 在湖北省那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电子证照还没有全面推展开来。要是对方单位能够接受由街道进行盖章的婚育情况说明, 那么这个说明就可以代替传统的纸质的那种证明。因此的话, 建议你提前去和接收方确认一下到底是接受什么样的形式。
Q5:网上能办吗?
湖北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应用程序, 这两样东西支持某些区县的在线提交申请操作。但是, 大多数地区仍然需要你去线下窗口核验身份证原件。是不是支持全程都在网上办理这个事情, 得看你所在的区县最新公示的情况作为标准。
06.政策与法规依据(可核验)
1.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国务院令第355号的文件, 它是在2002年发布出来的, 后来在2014年经过了修订工作, 其中涉及到的是第二十四条的内容、第二十五条的内容。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了一个通知, 这个通知是关于在2018年停止制作以及颁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事情。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这份法律是在二零二一修订的。
4. 湖北省卫生健康厅就关于对流动人口施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管理的这项事务, 所拟定的相关引导准则, 其具体内容如下。
所有的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找到对应的查询入口, 也就是叫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网站地址是flk.npc.gov.cn, 还有那个名字叫做“湖北省人民政府”的官方主页是hubei.gov.cn, 大家可以去这些地方, 通过上网的方式来下载原始的文件看看。
在办理之前的最后一个提醒是, 各地的执行细节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需要出发以前花费一分钟拨打一二三四五六电话或者目标的窗口电话来确认当天是否需要预约或者材料的有无新增要求, 这样可以避免白跑一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