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最新规定、全文要点与适用指南

一、"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法规定位说明

到现在为止, 在全国的层面, 大家并没有找到一部名称叫做“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而且现在还在生效的法律或者是行政规定。

当使用者在搜索这个关键字的时候, 他们真正需要的, 是依据现行的法规体系得到的结果, 这个体系的核心部分, 就是《居住证暂行条例》, 它的编号是国务院令第663号, 而且在2016年就开始实行了, 除了这一部主要的法规以外, 还有各个省里面制定的地方法规, 以及各个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来一起作为补充。

关于它的历史发展过程,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法规/文件 状态
1985年 国务院《关于解决工人农民到城镇就业的临时居民暂住登记问题的通知》 已废止
1991年 国务院《关于控制人口流动的决定》、部《暂住证管理办法》 已废止
2009年 部部署取消暂住证、推行居住证制度 过渡性安排
2016年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现行有效

因此眼下涉及流动人口登记还有居住以及就业和教育社会保障等事项, 统统都得适用《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各个地方的配套规定, 至于原来的那个暂住证相关制度呢, 再也不去执行了。

二、现行流动人口管理核心法规体系

现在还在生效的流动人口方面的管理法律法规, 它们形成了一个结构, 这个结构可以用“1加N”来表示。

(一)国家层面

1. 这部《居住证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以第663号令的形式发布的, 它是全国范围内为了对流散在各处的人员的居住状况进行统一管理而制定的基础性法律法规, 整个文件一共划分成了6个章节, 总计包含了23条具体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是1958年发布的那一部法规, 它构成了户籍登记制度的基础性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订)。这个法律文件关注的是流动人口的平等就业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

4. 根据在2018年进行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的规定, 对于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在接受学校教育这一些列事务的时候, 是有关于保障权益的相关内容的。

5.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这部法律是在2018年进行了修改的, 其中涉及到了流动人口在社保缴纳以及转移接续方面的问题。

(二)地方层面(举例)

北京市颁布的《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该条例在 2008 年获得通过, 之后经过了修订。

上海市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该办法在2017年进行了修订工作。

在二零一六年颁布的, 那个广东省出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的条例。

在各个省份以及各市, 都制定出了专门针对本地流动人口也就是居住人员这个群体来进行服务和日常管理的实施办法。

各个地方的法规是在《居住证暂行条例》这个大框架底下, 去把关于登记的流程、积分的指标、还有公共服务的这些具体项目给弄得更详细一点, 所以在用的时候, 得按照你那个当地的规定来办才是对的。

三、《居住证暂行条例》核心规定(逐条要点)

第1条 立法目的

我们要保障自然人居住权利, 要规范居住房屋和房屋租赁市场, 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2条 适用范围

公民如果离开了自己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去往城镇居住、就业或者读书等情况下的行为, 都是被这个条例叫做流动人口的情况。

第3条 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它来负责其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居住证相关工作;同时,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各个相关机构, 则是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来进行协同性的管理工作。

第4条 基本原则

把房屋租赁合同、实际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就读证明这些材料, 当作申领的依据。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居住证持有人实施带有歧视性质的限制措施, 不得给居住证持有人制造不公平的障碍。

关于居住证的设定, 已经把所有的暂住证都给换过了, 所以说现在这个地方已经完全不再去给任何人发放那个叫做暂住证的东西了。

第5-7条 申领与签注

流动人口在到达居住地以后, 从那一天开始往后的5天之内, 必须拿着身份证去居住的当地派出所或者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窗口, 办理居住登记。

如果你符合居住地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所规定的申请居住证的条件, 那么你就可以去申请办理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的签注工作需要每年进行一次, 假如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完成这个签注的动作, 那么这张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就会中止。

第8-9条 基本公共服务

对于那些已经拿到了居住证的人来讲, 他们在很多方面是和那些户口在这里的居民是一模一样的, 是一样的。

关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权利。

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一事项。

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的服务。

进行关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工作。

提供包括职业介绍以及技能培训等在内的公共就业服务。

第10-11条 其他便利

各个城市都可以在前面提到的那些基础服务的外面, 再去把交通出行方面、文体活动方面、还有办理政务方面的方便服务项目给扩大一下, 举个例子来说, 像积分落户这件事, 以及让孩子的子女能够去读公办幼儿园这样的事情, 具体的标准需要由各个地方来进行公布和告知。

第12-13条 租赁登记

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去办理关于房屋出租的这种登记手续。

如果出租屋里面住着好几个人, 那么按照规定, 必须去当地的派出所把相关的人员信息登记好, 这是一个必须要执行的步骤。

关于群租房管理这个事情, 需要按照所在地方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第14-15条 信息保护

部门以及相关的相关部门所收集到的流动人员的各种信息, 这些信息的用途被严格限制在以管理为目的和以服务为目的的使用之上, 除此之外不可以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不能够向那些没有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把相关内容泄露出去。

如果违反了信息保护规定的情况下, 是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追究责任的。

第16-23条 法律责任

如果因为没在规定时间内去办居住登记这件事, 就让机关来进行批评和教育, 还得让人家把相关的补办手续给办好。

出租人要是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去进行申报的话, 那么就可以对他处以罚款。

如果有人去伪造居住证, 或者去涂改居住证, 又或者是去买卖居住证, 这些行为一经发现, 就会由机关把这些证件收缴起来, 并且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假如这个人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那么相关的案件就会被移交给司法机关来处理。

四、流动人口核心权利义务清单

权利(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法定基本权利)

领域 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居住 合法租赁、居住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不受歧视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8条
就业 平等参加招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养老五险 《就业促进法》第12条、《社会保险法》
教育 随迁子女就近安排义务教育入学 《义务教育法》第12条
医疗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计生 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者申请法律援助不受户籍限制 《法律援助法》(2022年)

义务

1. 当人们到达居住地的时候, 需要在五日之内的时间内去办理居住登记的有关事项, 这一规定出自《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第9条。

2. 需要在变更住址、就业单位等信息的时候, 及时地进行办理变更申报的这项动作。

3. 每年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 去办理居住证的签注手续。

4. 房屋出租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前往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5. 你要遵守关于治安管理、消防、环保方面的公共秩序规定, 这些规定的适用场景是你的居住地。

五、高频疑难问题解答

Q1:流动人口是否必须每年签注居住证?不签注会怎样?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需要留意的是, 居住证的有效期只有一年, 所以在过期前的那一个完整月里,你必须前往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 或者去专门办理流动人口业务的窗口, 把签注的事情办好。

要是你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这项手续, 那么你手上这张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就会暂时处于中止状态。如果这种中止状态持续超过了三个月的时间, 你就得走一遍重新申请的流程, 不能再靠原来的证件了。

Q2:暂住证是否已经全面取消?

针对这个问题, 给出的回答是肯定的。从二零一六年《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这个时间点开始, 在全国各个地方, 原来的暂住证制度就彻底结束了, 被全新的居住证制度给取代了。之前持有暂住证的人所拥有的那些权益, 全部都由现阶段的居住证来继续承接和保留。

Q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是否需要"积分"?

在国家层面, 会采取保障的措施来落实那个叫“两为主”的原则, 这个原则的意思就是让以流入地的居民学校为主还有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这种方式去运行好, 这样的话随迁子女就能做到依法就近入学。

各座城市如果碰到学位比较紧张的情况, 就可以选用积分入学这种属于本地的方法来处理问题, 具体的标准应该是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年度公告里面的内容为准。

Q4:跨省社保如何转移接续?

A说,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9条还有第50条的规定, 如果参保人员在不同的统筹地区工作, 那么社保关系就跟着人一起转走, 交的年头儿累加起来算数要去办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 可以去“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弄, 或者回原来交社保的地方去经办机构办理。

Q5: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能否申请公租房/保障性住房?

A是可以申请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第12条里面写得明明白白, 拥有居住证的人是有权利申请住房保障的。不过, 不同地方对于谁能申请这件事, 也就是这个申请资格的要求, 是有一些更细致的规定的。

这其中包括了你到底要住满多少年, 你的社保是不是也交够了年限, 还有你的收入大概在什么水平等等这些方面。具体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大家还是要以当地政府里的住房建设部门所对外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千万别听风就是雨。

Q6:出租房屋给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房东需要做什么?

A项, 出租人应该这么做。租赁合同签好了之后, 要按照规定去做一件事。去做什么? 去派出所。什么事? 办理出租房屋的登记手续。这有什么法律依据? 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这么一条规定。还有别的事吗? 有。还得到处备案。备什么案? 把承租人的身份信息登记在案, 好让人家检查。

如果是一起合租的情况? 那就不一样了。要一个人一个人的过来申报。不能糊弄人。如果不按照规矩进行登记会怎么样? 后果可不好玩。轻的话, 罚款金额不高。最高也就两百块钱。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话, 那就更麻烦了。要去蹲几天。一天起步, 三天为顶。

六、政策查询与办事指引

办理全国统一的居住证申领、签注和查询业务, 可以登录各地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操作, 也可以访问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或者使用当地的政务服务App。

地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窗口, 也就是指的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警务室, 这些地方。

如果您有关于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的问题想要进行咨询, 您可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这个热线是免费的。

大家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这个网址, 也就是si.12333.gov.cn, 或者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App, 来办理社保转移的业务。

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有很强的地方特点, 具体的申请要求、积分的标准以及学位是怎么安排的这些事情, 都要按照居住地所在的省和市的最新政府文件来办才行。本文里写的国家层面的规定只是统一的最低标准底线。

施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融街产业路中博信息产业园A栋七层
电话:0351-3531599

关于站点

山西科城能源环境创新研究院是一家聚焦能源革命与生态环境领域的新型智库和研发机构。研究院立足山西、面向全国,围绕能源经济、能源环境、低碳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绿色技术创新、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等方向,开展战略规划、政策研究、技术咨询、项目评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等工作。 研究院致力于汇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专家资源,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与技术服务,打造能源环境领域的高端智库、协同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

搜索Search

搜索一下,你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