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二零二一年国家生育政策全面展开调整工作以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证件, 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已经彻底没有继续发放了。
于是乎, 全国范围内所有级别和层级的卫生健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都已经明确停止了受理大家关于这个证件办理的申请事务。而对于那些在之前那个阶段就已经领取到了旧版证件的老百姓们来说, 完全不用担心,也不需要再去进行什么补办手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或者换发新证的操作动作。
这个证件, 原来是由户籍所在地那个县级的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发给那些要跨省流动、跨市流动的育龄人群的。它的主要功能包括: 要在流入地办理生育服务手续, 还要接受计划生育的管理, 另外还包括享受相关的生殖健康服务。
但是随着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以后, 以及社会抚养费制度的全面取消, 原来的人口计生管理流程, 已经整体重构了。所以现在这个证件, 不再具备实际的管理功能。
现在的替代流程是生育登记。流动人口如果在居住地生孩子, 需要拿着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或者是居住证明, 去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 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里面的卫生健康服务机构, 还有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办理生育登记的事情。
等登记完了之后, 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还有生育保险待遇, 以及相关的一些生殖健康服务了。这里提到的流程就是当前正在执行的替代方案, 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生育登记办事流程。
如果涉及到异地医保结算,或者生育津贴申领等等这些具体的事情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建议大家, 直接去咨询一下,你居住的那个区或者是县级的卫生健康局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还有医疗保障局。主要是为了什么呢, 是要以当地的最新执行的口径为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