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核心要点
依据汕头市政府在2024年发布的那个关于流动人口以及出租屋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的内容, 汕头地区已经针对市内所有的流动人口的租赁房屋, 确立了一种涵盖统一登记、分层级负责、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和联合执行执法任务的综合性的服务与管控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 所有的房子在正式开始供人居住之前, 必须先把治安方面的备案手续给办妥, 而租房的那些住户们, 也必须在正式住进去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 完成流动人口信息的登记工作, 如果有谁不按规定去办理, 那么就要按照国家法律的标准受到相应的处罚。
适用对象与范围
这份方案的适用范围, 是包含在汕头市行政区域里面, 所有被拿来用于出租的房屋, 这些房屋包含了住宅、商铺、厂房, 还有临时建筑等等。
这里面的涉及主体, 是有好几个方面的, 第一类是房屋的出租人, 这里面包括了产权人、管理人, 第二类是承租人, 这里面又包含了流动人口以及本地户籍的人员, 第三类是社区或者村里的出租屋管理员, 第四类则是派出所, 以及住建、城管这样的需要协同工作的部门。
登记与申报要求
1. 在把房子租出去之前, 房东得拿着能证明这房子是自己的相关证件, 再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然后去所在的社区或者村里的出租屋管理站, 也有可能会去派出所,办理那个关于出租房屋治安方面的备案手续, 在这个流程里, 还得签一个字, 就是签下一份能保证自己履行治安责任的书面承诺。
2. 承租人登记, 这个事儿, 就是在流动人口办完入住手续之后的24小时之内, 这个人必须得拿着他那有效的身份证件, 然后跑到那个他实际住着的社区去或者是村里去办理那个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手续, 再或者就是去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也可以。
要是他符合那些个居住的条件的话, 那么他就应该去申请办理那个《广东省居住证》了。
3. 如果在信息方面发生了变更, 比如在出租屋里更换了承租人、发生了分租的情况、进行了退租操作, 或者是把房屋用途给改了这样的话, 那么就得由出租人来负责, 必须要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去那个备案点报告, 要把更新的信息给它上报上去。
4. 信息化录入工作, 各级管理站必须要把出租屋的信息, 以及承租人的信息, 都录入到粤平安出租屋管理系统之中,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所采集的数据可以做到实时可查, 方便大家核对。
各方责任分工
违规处理
如果出租人没有按照规定去办理备案手续, 或者是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租出去, 那么机关就会责令他去限期改正好, 并且会对他罚款, 这个罚款的金额要在五百元到两千元之间, 要是情节严重的话, 就会让他罚款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如果承租人在登记方面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办理, 那么机关将会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正, 而且有可能面临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管理站的工作人员, 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巡查, 或者是漏报了隐患, 由主管部门来给予行政处分, 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就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了。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的话, 你可以去离你最近的社区或者村里的那个出租屋管理站, 或者是属于那边管辖区范围的局派来的派出所。
在线上操作上, 首先登录“粤省事”小程序, 接着进入“出租屋管理”模块, 这样就能够完成承租人登记工作, 同时也可以进行备案信息的查询。
咨询热线如下, 您可以拨打汕头市局治安管理部门的值班电话, 如果需要找到这个号码, 请在拨打110之后按照语音提示转接到治安支队。
本方案从印发的那天开始实行, 如果以前的老规定和本方案有不一样的地方, 那就以本方案为标准。各个区的政府还有管委会, 以及市直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文件印出来之后的三十天之内, 把具体的细节办法制定好, 并且开始组织进行第一轮所有范围内的全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