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是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那个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东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就是国务院令第555号, 它是2009年6月30日对外公布并正式生效执行的, 对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来说, 它要求遵循“现行管理、双向负责”这样的原则意思, 也就是流入地的政府和流出地的政府两边要一起负责来承担管理的任务, 并且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实施规定, 接下来我们要说的就是要介绍其中的核心要求内容以及具体的办理操作指南。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流动人口, 这些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留时间超过了一年, 这一年的时间里不包括拥有本市户籍的情况, 这类流动人口里面包含了未婚并且和别人同居的人, 也包含了已婚的人员, 这里面又包括了离婚的和丧偶的已婚人员, 还包含了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已经在当地居住和生活中的人员。
核心管理事项
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当那个不属于自己老家籍贯的人, 在准备动身离开那些属于自己登记户口的地方的时候, 他得去办那个叫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而他要去的地方呢, 要么是那个户籍所在的那个乡镇人民政府, 要么是那个街道办事处才行。
如果没有进行办理的话, 流入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是拥有权利的, 并且可以提出需要按照指定的期限来进行补办的具体要求。
这个证明是由流出地的那个地方来发放的, 而且是免费去办理的, 所以绝对不允许收取任何一丁点的费用。
2. 现居住地登记
等你到了现在住的地方之后, 你得从你到达的那天开始算起, 在接下来的30天里面, 去你现在住的地方所在的社区或者是村子, 或者是街道办事处, 或者是乡镇这些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那些机构, 去办理登记手续。
进行登记的时候, 是需要携带这些东西的, 首先要有本人的身份证, 其次还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另外还要提供居住方面的证明, 这个证明可以是通过租赁合同来体现, 也可以是通过社区的居住登记来作为证明。
那些没有拿出结婚生育证明的人, 得先去把这个证明补好了,然后再去办理登记手续。
3. 避孕节育服务
避孕和节育的事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是由那个流出地方还有流入地方一起出马来提供的。然后, 现居住的地方就负责把那个日常的服务给落实到位了。
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会向居民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的技术指导服务, 还会提供避孕以及节育的相关药具产品, 同时也包含手术完成之后的后续回访和检查安排。
如果需要接受计划生育手术, 那么可以在现居住地由指定的医疗机构来实施这个操作, 而相关的费用将由当地的统筹资金来进行支付。
4. 再生育审批
流动人口如果要申请再生育的话, 就应当往他们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去那里提交那个有关生育的申请。
这个审批工作的依据, 包括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也就是二〇二一年修订的那一版本, 另外还包括了户籍所在地所在的省级条例。
这个审批决定是由当事人的户籍所在的地方政府来作出决定的, 而实际的执行情况, 则要按照法律规定由现在的居住地来负责执行。
法律责任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去办理婚育证明,也没有到现居住地进行登记的话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那么就要由那些相关的管理部门来下达命令, 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把这些事情补上。
如果违反了规定去生育孩子, 那么就需要按照户籍所在地制定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
有关的部门还有工作人员, 他们都不可以向流动人口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这些人违反了规定, 就要依法被追究责任。
办理渠道
户口登记的地点是在乡镇级别的政府机构以及街道办事处所属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 这些部门大多已经整合到了社区服务中心里面。
你目前的居住地, 需要去所在社区的村级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那里或者街道乡镇一级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各个地方具体的材料清单以及操作流程的详细规则, 都要以所在地省份或者城市发布的最细化的实施细则为准, 同时还要参考在“一网通办”这个平台上公开公示出来的办事指南的具体内容为准。
以上的规定, 依据了国务院发布的第五五十五号令, 还有那部在二〇二一年修订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每个省市制定的实施细则, 如果有了更新的情况, 那么就要以当地最近最新发布的那个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