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编号基本说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也就是以前叫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那个东西, 是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发放的。它是流动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现居住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为这个人开具的一种关于计划生育状况的证明。 每一张这样的证明, 都有一串的编号, 这个编号是唯一的, 没有重复的, 主要是用来做信息登记、用来进行核验, 以及用来进行跨地区的协查工作。
编号组成结构(通用规则):
这是一个示例的格式, 具体表现为1105202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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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具体的编号位数和用于分隔的符号, 都要按照实际发证机关进行编排的规定来执行。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微小的调整, 所以这一点需要注意。
编号要印制在证明首页的右上角位置, 或者是在封面的指定栏位里。字体的样式选用加粗的宋体或者是黑体。字号的大小不能小于正文的一号字。另外, 在证明内页中, 发证机关章的下面通常会写出这个编号。
02编号查询途径
1. 本人持有该证明的原件, 大家可以直接去查看这个证明首页或者封面, 上面明确地标注了一个编号, 这个过程里完全不需要去做任何额外的查询动作。
2. 要是东西丢了, 又或者需要去查证一下具体的号码编号的话:
需要联系当初给发证件的那个机关, 这个机关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现居住地的县级卫生健康局, 也可以去流动人口服务窗口办理, 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然后由里面工作的人员在电脑系统里把那个编号找出来。
你可以拨打当地卫生健康局的服务电话, 也可以通过登录当地卫生健康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小程序进行查询。在这些平台中, 找到并且进入所谓的“流动人口服务”这样的栏目, 从而实现在线查询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 有些地区可能还没有开通这项特定的在线查询服务。
3. 用人单位或者社区会进行核验。你要拿着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还有证明的原件。去现在居住地所在的乡镇或街道的卫生健康服务机构。或者去社区卫生健康服务站点。这样就能把编号拿来比对和验证了。
03编号的主要使用场景
当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以及开具居住证明的时候, 这一步骤会被当作是查验该人员计划生育方面相关信息的依据。
当父母带孩子到现在住的地方去办报名上学或者入幼儿园的手续的时候, 有些学校或者是管教育的部门会要求家长拿出这个证明来, 并且还要把上面的编号提供清楚。
就业单位在部分地区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或者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的时候, 把这个材料当作辅助性的资料来使用。
跨地区的计划生育事项协查, 免费的前置优生检查, 以及产后康复服务等等这些项目内容。
04编号有效性与换发规则
1. 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的编号是和这份证件进行绑定的。该证明的有效期通常情况下一年需要重新申领。因为届满的时候, 新办理的证明会生成一个新的编号。
2. 如果在证件还在有效期间内, 发生了婚姻、生育等比较重要的事情变更, 应当回到原先发证的机关或者现在居住地所在的卫生健康机构去申请进行变更处理。此时编号保持不变化, 仅仅更新证件内部页面所记录的信息即可。
3. 证件一旦发生遗失状况, 其对应的原编号就会自动进入作废程序。经过补办手续之后, 相关人员会获得一个新的编号。与此同时, 那个原来的旧编号会在系统内部被明确标记为已作废的状态, 从即日起完全不具备任何用于核验的效力。
05编号信息填写与核验注意事项
编号必须跟证明实物完全保持一样是同一个状态, 只要出现任何一点涂改的动作或者遮挡的行为, 那么这一切都会被认定为没有效力。
电子化工之后, 部分地区采用二维码替代编号, 或者是把二维码附设在编号旁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编号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人们扫码的时候可以跳转至发证机关公示平台去验证真伪。
在进行核验操作的时候, 要是发现编号的位数出现了一种异常情况, 或者行政区划代码跟那个发证机关所处在的地方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 又或者年份跟那个日期在逻辑上存在某种矛盾之处, 就应当去怀疑该证件的真实性问题, 并且应当及时联系到发证机关, 以便进行确认工作。
06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问:编号中的行政区划代码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
答: 该代码为原发证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意思是如果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发放的, 这个代码就对应户籍地。如果是现居住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发放的, 这个代码就对应现居住地。
问:跨省流动后编号是否需要更换?
回答是, 不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在有效期之内跨省使用, 那个编号就会保持不变。可是, 现居住地的机构能够靠着那个编号还有证件里的信息,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里面完成任务, 具体来说就是协查和登记这两件事。
问:编号查询是否需要收费?
答: 是不收费的。因为查询、核验以及补办这些工作, 都归类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还有各地卫健部门公开的服务事项清单, 所以这些都是不准收取费用的。
07政策与法规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这个文件是由国务院颁布的, 令号是第585号, 在2009年进行了修订, 然后我们要看的就是第九条, 还有那个第十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针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面, 存在着一系列的服务以及管理规定。
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 以及地方编号编码的具体细则内容。
各地在办理具体编号编排的时候, 因为各自地方的编码规则存在差异, 所以具体的细则也是不一样。因此, 最好是以那些负责发证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公布的编码标准作为依据。如果你心里有疑问, 可以去拨打全国卫生健康服务热线 12320, 也可以去咨询当地卫健局公开的电话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