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从事居住、就业、教育等活动的法定身份证明,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核发, 凡在居住地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人员, 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创业等条件之一的人员, 均可申领居住证。
办理条件
要想去办那个居住证的话, 必须得把两个前提条件, 都一并给满足了才行。
(1)已经在你住的地方那个地方的机关那里完成了居住登记的这个动作, 而且登记的时间已经超过了6个月。
(2)满足下面说的任意一个情况。
这个情况是合法且稳定的就业形式, 这种就业形式的验证方式可以是提供一个劳动合同文件, 或者是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拥有合法且稳定的住所情况, 例如说是购买并拥有的住房、通过租赁方式居住的屋子或者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等。
学生可以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去上学, 但是必须要上全日制的那种学校。
你要在当前的住处去开展创业活动, 你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是相关的证明来证实你确实存在经营活动。
各个省市具体的材料清单是稍微有些区别的, 大家要以自己居住地机关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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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首先要做一个步骤, 那就是居住登记。当你到达了所住的地方之后, 要在十天的时间内完成这个任务。你可以到辖区里的派出所去办理, 也可以用当地的政务APP去办理, 比如“粤省事”或者“随申办”之类的应用。通过这种方式, 你就能够获取《居住登记凭证》了。
到了第二步就是满半年之后把那个东西去申领, 这个步骤的意思就是说你得等到登记的时间满足了六个月之后, 你要拿着你的身份证, 还要拿着那个居住的登记凭证, 以及那些能证明你符合对应条件的材料, 然后去你们住的地方的派出所, 或者直接在网上平台提交申请。
等到第三步的时候就是去审核还有制作证件了, 机关通常在受理的当天就开始算起, 会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把审核这件事情做完, 还会把这个证件发放给你, 在这个时间的过程里面, 他们会对大家递交上来的那些材料进行仔细的检查, 看看它们是不是真的是那样。
第四步是领取与签注。证件的有效期通常设定为1年。在该证件到期之前的1个月内, 必须去办理签注手续。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签注, 也就是发生了逾期未签注的情况, 那么该证件的使用功能就会被中止。
持证人核心权益
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与第十条的内容来办理, 那么这张居住证的使用者就有资格获得以下这些待遇。
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提供基本公共就业相关的服务, 这些服务具体包含职业介绍的内容, 还包含技能培训的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含的内容, 其中具体来说就是预防接种, 还有健康档案方面的服务。
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群, 需要参与到社会保险的缴纳当中。
可以免费去图书馆或者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参观, 也可以享受价格优惠。
您可以去办理像是驾驶证、护照, 还有身份证这些需要换领的业务, 这些都是属于比较便捷的办事项目。
在一些城市里, 还会把积分落户还有申请公租房这些附加的权益给加上去。具体的规矩还是要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注意事项
当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之后, 比如住址或者就业单位发生了变化等情形, 那么必须在三十日之内到达当地的机关去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居住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违者依法处理;
办理的过程是完全免费的。需要警惕任何所谓的加急代办这种收费行为。
信息来源:是来自国务院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 也就是令第663号文件, 还有各省市机关公开的办事指南。具体的执行细则要以当地最新的公告为准。



